住建部:对进城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

2014年03月19日11:50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新网3月19日电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日前正式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谈及城镇化过程中住房问题时表示,对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也就是符合落户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家庭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但保障方式是多样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农民的安居问题如何解决?对此,齐骥表示,这次解读新型城镇化规划,涉及到住房问题:第一,对进城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也就是符合落户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家庭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但保障方式是多样的。第二,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无论落户还是不落户,只要在城市长期工作,即使没有得到城市的户籍,对这部分群体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对于在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如何让农民买得起房的问题,齐骥表示,这个事情可以分两步说。当然会有一部分富起来的农民进城,不用操心。政府应该重点关注的是在城里落户的人,如果没有安居,乐业也不长久。政府要解决他有一个稳定的和满足他基本生活需求的一个居所,进而逐步推动他持续乐业,把农民转成市民。

  齐骥表示,在许多大城市中,房价问题对于进城农民来说都是过不去的坎儿。因此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专门有一章叫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在这个制度设计当中,住建部提出了几个原则,叫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来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第一总量基本平衡,第二结构基本合理,第三房价与消费能力相适应。

  齐骥还指出,对于一些既不属于保障对象,也确实还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提出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通过这样的模式,来解决买不起市场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层”。总体而言,要保证市场平稳,要保证房价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相平衡。

  齐骥称:“如果进城的农民买不起商品房的话,符合条件他可以走保障房这条路。如果他收入也相对高一些,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是够不上市场,中间共有产权住房这个品种就可能会再覆盖相当一批。这个政策不单单覆盖农民工,也包括从其他地方移居到大城市当中的新就业人口。”

(原标题:住建部:对进城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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